【中外玩具礼品网】“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风筝》中这样定义玩具。然而,一些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玩具,却可能无意间成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的“杀手”,让快乐童年因此蒙尘。2007年引发世界性关注的大规模玩具召回事件,将玩具安全问题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普通民众关注的消费热点之一。同时,社会公众也一致认为,玩具安全不单单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企业责任、良知、意识等诸多方面的社会问题。此后的两年,世界各国在玩具安全标准,召回制度,监管举措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或进步。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包括欧美在内的主要玩具进口国纷纷修改旧的或推出新的玩具安全法规指令,让玩具制造商应接不暇。这些被称为“技术壁垒”的法规标准也加大了玩具企业的出口风险。下面,就让我们通过对过去一年几个玩具安全关键词的梳理,共同回顾一年来玩具业所经历的变化。
2009年,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进入全方面实施阶段。该法令是自1972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颁布的最为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新法案除对儿童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铅含量限制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品中的六种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进行限制。该法案还增加了CPSC的预算,扩大其执法权力,包括对儿童产品包装及追溯性标签的要求,以及要求某些儿童产品在上市销售前一定要通过CPSC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的检测。
从2009年2月10日起,禁止销售某些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这中间还包括:DEHP、DBP或BBP含量超过0.1%的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INP、DIDP或DNOP含量超过0.1%,并且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还有多项重要规定,已于同年8月14日开始实行。其中包括:
·儿童产品的可接触非表面涂层材料的铅含量限值,由百万分之六百下调至百万分之三百;
·儿童产品、某些家具的表面含铅涂料及油漆中的铅含量限值,由百万分之六百减至百万分之九十;·对于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儿童产品,制造商应在产品及其包装上加贴永久性清晰的追溯标签,确定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同时,CPSC接受建议,采纳了修订后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963-2008中的大部分内容成为CPSIA的强制标准。
CPSIA的实施在玩具业内产生了巨大影响。在8月14日多项重要规定正式实施后的当月,CPSC统计召回的中国玩具类产品数据就较2008年同期增加了2倍之多。
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并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该法规旨在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作为有史以来最复杂,涉及范围最广的化学品管理法规,REACH法规自2007年6月1日生效,次年6月1日真正开始实施以来对生产输欧产品的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8年10月28日首批共15个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颁布。2009年8月,ECHA(欧盟委员会成立的欧洲化学品管理署)收到了更多关于高度关注物质的提议,清单中的物质涉及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输欧下游产品将面临慢慢的变多的挑战。
2009年12月4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2010年1月13日,其中的14种物质已经被正式确认,REACH高关注度物质将增至29种。这些化学物质有可能运用于制造涂料,木材防腐油、涂料、防潮层、阻燃剂等。随着SVHC数量的增加,受关注的化学品范围逐渐扩大,企业不得不为使用更加环保的原材料,更安全的工艺而支付更多成本,生产商和零售商因此面临巨大的出口风险。
表面上,REACH法规对中国的出口企业有着非常大的杀伤力,但长远来看,积极、合理地应对REACH将促使企业在产业升级,产品结构,经营理念等方面迅速与国际接轨,从而带领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外,良好的应对方案还能帮企业减少注册成本,完善产品质量,拓宽欧盟市场。
富马酸二甲酯(简称DMFU),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剂,常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木竹制品等保存、运送过程中的杀菌防霉处理。肉眼不可见,极易挥发,人体接触、吸入或摄取后会对皮肤、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产生刺激甚至伤害。2008年年底,欧盟方面就陆续通报了多起消费者因接触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鞋、皮沙发等而产生皮肤过敏、急性湿疹及灼伤的案例。
2009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要求各成员国保证不将含有生物杀灭剂富马酸二甲酯(DMFU)的产品投放市场或销售该产品的决议》(2009/251/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禁止将DMFU含量超过0.1毫克/千克的消费品投放或在市场上销售,已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DMFU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该决定为过渡性指令,有效期截至2010年3月15日。期间若未发现更好的解决方案,欧委会将考虑延长执行1年。
迄今为止,由于产品中富马酸二甲酯(DMFU)超过限值,欧盟各国已发起了多起召回。其中,鞋类、沙发、座椅等占召回总量的九成以上。除此以外,召回还涉及到玩具、服装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