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和锯片有罩锯,条有套,刨(剪)、切有挡,安全器送料的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装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特别徒手操作触摸风险部位的,必定要有安全防护办法。
(2)对出产噪声、木粉尘或挥发性有害化学气体的机械设备,要装备与其机械工作相连接的消声、吸尘或通风设备,以消除或减轻工作损害,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气应有安全联控设备,在装卸或替换刀具及修理时,能断电并坚持断开方位,以防误触电源开关或忽然供电发动机械而形成人身伤害事端。
(4)针对木材加工作业中的木材反弹风险,应选用安全送料设备或设置别离刀、防反弹安全屏护设备,以保证人身安全。
(5)在装设正常发动和停机操作设备的一起,还应专门设置遇事端需紧迫停机的安全操控设备。按此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应拟定与其配套的安全保护设备技术标准、国产定型的木工机械,在供货的一起,有必要带有齐备的安全保护设备“并供给修理时所需的安全配件,以便在安全防护设备失效后予以更新。对短少安全设备或其失效的木工机械,应制止或约束运用。